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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餐店女員工一再偷錢烏日警方查獲法辦



記者林重鎣/台中報導烏日警分局犁份派出所於19日接獲報案稱:於龍井區台灣大道五段3巷62弄某早餐店有竊嫌,警方獲報前往查處,早餐店黃姓老闆向警方表示,竊嫌為其員工江女,利用收銀之便,趁機竊取新台幣1000元並握在手心,因該名員工於今年六月中旬到職後每次店內打烊後,店家計算營收時皆發生營收短少之情事,老闆因此心生懷疑,在今年10月中旬暗自加裝監視器,要將竊嫌繩之以法。終於發現江女竊取現金依千元後握在手心,江女假裝要到後方拿取物品,後又回到收銀處,老闆一把抓住江女的手,並詢問她手中握有何物,江女吱唔其詞交代清楚,老闆於是報警處理。江嫌坦承犯行並供稱因父母離異,父親又即將失業,其他兄妹年幼還在就學中,江嫌雖每日在早餐店打工五小時,惟時薪僅新台幣120元,不敷使用,所以心生貪念每次竊取新台幣500元至1000元不等以貼補家用,共竊取4萬餘元,最終還是被發現,真是得不償失,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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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早房子信貸設定信用貸款房子買賣餐店女員工-再偷錢-烏日警方查獲法辦-1320003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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